发布日期:2017-12-27
12月20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依照法定职责对辖区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申请开展行政受理、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技术审评等注册工作,并按标准收取有关费用。该标准自2017年12月21日起执行,其中与医疗器械相关收费标准如下: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单位:元
《公告》显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中属于备案的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不收取变更注册申请费。小微企业提出的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免收首次注册费。注册申请受理后,申请人主动提出撤回注册申请的,或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做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已缴纳的注册费不予退回。再次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当重新缴纳费用。
截至目前,共20个省市发布了第II类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详见下图
来源: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