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焦作市精神病院关于采购甲醇的项目的成交公告
2017-12-14 10:11  浏览:236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精神病院委托,就焦作市精神病院采购甲醇的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精神病院采购甲醇的项目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570号

三、成交标的的简要说明:焦作市精神病院采购甲醇130吨。(详见附件)

四、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焦作市隆亨贸易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焦作市西环路日新建安公司2号住宅楼门面房3号 

项目成交金额468000.00(大写:肆拾陆万捌仟元整)

五、评审小组名单:杨丽华、郭元涛、赵国庆

六、成交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精神病院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91-2613462

联系地址:焦作市林园路西段(出渣路)森林公园东门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68902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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