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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16-08-22 15:40  浏览: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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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加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次)。

2.2 项目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6—131

2.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供货完毕。

2.5招标内容:无创小儿新生儿呼吸机、表面肌电图仪(注:具体参数及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质保期:2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原件;

 (3)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家供应商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 822日至2016年 8 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201室)进行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产品彩页、前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注:报名时投标单位需另行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由代理机构统一到汝州市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13午15:3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01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913午15: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01开标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752320618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550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