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康复福利中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报名及开标时间延期公告
2017-06-16 12:32  浏览:377

[点击下载]一、招  人:新乡市精神病医院

二、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新交建17-045

四、延期内容及原因

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康复福利中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因投标人提出质疑本项目标段设计投标人资质要求过高,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将本项目二标段设计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设计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变更为:“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延期报名及开标时间

1因以上原因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原“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至2017年6月8日 17:30”现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622日17:30”。

2因以上原因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2日09:00”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707日09:00”。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2117:00延期至2017年7617:00

3、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康复福利中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及二标段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及室内外深化设计等。”现变更为:“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图纸)、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室内外深化设计、消防工程及消防装修设计等内容。”;

4、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精神康复福利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合同条件及格式第八条 支付方式:具体支付进度如下:

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付费时间

1

10%

合同签订后,概念方案设计经甲方确认15日内

2

20%

报批方案文件经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15日内

3

20%

初步设计文件经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15日内

4

20%

土建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5内

5

20%

室内及景观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5内

6

10%

项目竣工验收后15内

总计

100%

以中标价为准

   现变更为:

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付费时间

1

10%

合同签订后,概念方案设计经发包人确认15日内

2

20%

报批方案文件经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15日内

3

20%

初步设计文件经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15日内

4

20%

土建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5内

5

20%

室内及景观施工图发包人审查通过后15内

6

10%

项目竣工验收后15内

总计

100%

以中标价为准

五、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公告延期时间、开标时间及合同变更相关内容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变更详见附件

normal align=justify>  招 标 人:新乡市精神病医院

normal align=center> 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justify>  日    期: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