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教育局学校校医室统一托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07 15:19  浏览:251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教育局的委托,对 广州市教育局学校校医室统一托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3-10019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教育局学校校医室统一托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服务期(完成期)

广州市教育局学校校医室统一托管服务

1项

1500万元/年

3年(2017年-2019年)

备注:(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确定多名中标服务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公平竞争承诺书》、《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以上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07日 至 2017年07月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07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工联系电话:37816286-82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20-2208365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系人:杨林联系电话:020-37816223
传真:020-37816137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广州市教育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联系人:梁凤明联系电话:020-22083829
传真:020-22083829邮编:51003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