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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疗养中心建设PPP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二)
2017-06-06 16:17  浏览:297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疗养中心建设PPP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7年5月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上发布了投标邀请书,因收到供应商质疑,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原投标邀请书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疗养中心建设PPP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ASFZC2017-002 原投标邀请书日期:2017年5月5日 原投标邀请书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二、变更信息: 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4.1投标保证金中“2、递交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3、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 2017年6月7日18时00分前。(交纳保证金之后,需登陆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分心业务系统,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项目,不进行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变更为“2、递交方式: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前。供应商不必再对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标段保证金进行绑定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应证明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删除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中8.4交纳保证金之后,需登陆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分心业务系统,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项目,不进行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删除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中13.3投标保证金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前进行项目绑定。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详见资料表)。 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中“1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变更为“1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6月8日上午9时00分”变更为“2017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变更或澄清在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项目实施机构: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2-3276860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8037212126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