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22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7日10时30分 项目名称:医疗救治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1003200001 项目联系人:王添金 项目联系电话:0316-5555903 采购人:廊坊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新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763832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555903 预算金额:704.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5月27日10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有高端成人儿童呼吸机、移动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装置厂家授权书;5)、投标人须具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 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3.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谈判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及U盘一个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U盘,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