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2017年援外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5-05 10:27  浏览:24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2017年援外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5-174014-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援外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192,5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年度援外医疗器械

1批

合同生效后1年内

1547.76万元

援斐济医疗器械

1批

合同生效后15天内

71.49万元

投标人应对项目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04日 至 2017年05月1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04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6200321
传真:020-36200321邮编:51006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020-37816286-836
传真:37816137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6200321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工联系电话:020-37816286-83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