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床单位臭氧消毒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28 10:02  浏览:392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4-100391-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0,000   

四、采购数量:10台(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总价)

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10台(套)

16万元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1)至(3)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28日 至 2017年05月1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9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9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联系人:张坚联系电话:020-38665704
传真:020-38665704邮编:5106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62313760
传真:020-62313719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38665704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章小姐联系电话:020-6231376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