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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疗养中心建设PPP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17-03-22 09:19  浏览:318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疗养中心建设PPP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7年3月1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上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疗养中心建设PPP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ASFZC2017-002 原公告日期:2017年3月13日 原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二、变更信息: 1、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延长至2017年3月24日下午5:30; 2、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4.3、财务要求中“4.3.1申请人2015年度末净资产5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80%(须提供 2015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变更为“4.3.1申请人2015年度末净资产5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85%(须提供 2015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3.1申请人条件中3、财务要求中“3.1申请人2015年度末净资产5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80%(须提供 2015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变更为“3.1申请人2015年度末净资产5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85%(须提供 2015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中“申请人2015年度末净资产5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80%(须提供 2015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为“申请人2015年度末净资产5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85%(须提供 2015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四、联合体协议书中“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变更为“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提供医疗资源且在项目公司不参股的申请人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变更或澄清在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项目实施机构: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2-3276860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8037212126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