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教职工子女住院医疗保险、顶岗实习生意外医疗保险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编号:城投采竞磋-2017010
现将该项目做如下答疑澄清:
1、招标文件P18中关于公司实力一项中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团体重大疾病等业务的,是指单张保费在200万元以上。
2、招标文件P18中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金融目标考核中荣获“优胜单位”,修改为:2013-2016年以来投标人受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有关金融保险或公益事业方面的奖励,有一次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3、招标文件P19与常州市三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提供绿色就医通道一项修改为:投标单位(含上级公司及所属公司)与三级医疗机构或机构内医学专家建立医疗服务合作联系的,须提供相关医院和投标人或其所属公司与医院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或合同书,有一家机构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4、本项目三个方案是续保。
5、教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投标最高年龄男女均为65周岁。
6、教职工及教职工子女的住院医疗保险如承担既往症,可在加分栏中体现。
7、招标文件P16新生儿出生之日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是指子女出生后三个月内参加保险的可追溯保至出生之日起生效,教职工子女住院保险年龄最高限定在18周岁,中途超过18周岁的可以不退保。
8、招标文件P16实习生意外伤害含工伤责任,按照国家工伤标准赔付。
9、其余按原文件要求执行。
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