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医科大学通风系统活性炭有毒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03-14 11:20  浏览:277

     南京医科大学建设项目南京医科大学通风系统活性炭有毒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   

2、工程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善志楼、至诚楼、逸夫楼、动物基地等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工程合同估算价:65万元   

7、招标内容:通风系统活性炭有毒废气处理设施的活性材料更换补充及其设备安装。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三级()以上或者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三级()以上。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2、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三级()以上或者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三级()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612月、20171月、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核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社保中心出具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 

8、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本地设置分支机构情况及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在成为中标候选人之后在合同签订之前在本地设置分支机构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3 15日至2017324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鼓楼区虎踞北路413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41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8838051 

代理机构传真:025-58838051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医科大学网。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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