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垣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8-09 09:58  浏览:261

 长垣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人:长垣县中医医院

二、  项目名称:长垣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  项目编号:长交采2016ZB069号

四、 项目内容:污水处理系统﹙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五、  资金来源:自筹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7. 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

8.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09日至2016年8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第一开标室8005房间。

九、报名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或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有生产厂商唯一授权;(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十、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长垣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39373736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翟先生

电话:0373-8889330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二、  监督单位及电话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1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