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蔡县朱药铺村朱药铺祝庄、城郊村腰刘庄、高庄村大高庄小高庄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2017-03-10 17:24  浏览:266

一、项目名称:新蔡县朱药铺村朱药铺祝庄、城郊村腰刘庄、高庄村大高庄小高庄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招标人: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招标编号xcjs2017-005

评标情况

   1评标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大厅

   2评标时间:2017年03月09日

、评标结果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normal align=justify>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强建设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justify>投标报价:51202556.83

normal align=justify>项目经理:任艳芳

normal align=justify>投标工期:300 日历天

normal align=justify>质量等级:合格

normal align=justify>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justify>投标报价:51752089.72

normal align=justify>项目经理:刘新立

normal align=justify>投标工期:300日历天

normal align=justify>质量等级:合格

normal align=justify>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盛达建设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justify>投标报价:53090552.36

normal align=justify>项目经理:徐银强

normal align=justify>投标工期:300日历天

normal align=justify>质量等级;合格

六、以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14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有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书写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实施,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备注: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注:对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质疑、投诉、举报、短信、匿名反映等,招标人有关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96-27303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39650812

招标文件[下载

    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