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阳春市松柏卫生院、阳春市圭岗卫生院、阳春市河口卫生院、阳春市河朗卫生院、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JZC2017HW01】
2017-03-03 16:55  浏览:238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松柏卫生院,阳春市圭岗卫生院,阳春市河口卫生院,阳春市河朗卫生院,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 医疗设备,医疗设备,医疗设备,医疗设备,医疗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701-00054-0001,441781-201701-00103-0003,441781-201701-00112-0001,441781-201701-00113-0001,441781-201701-00229-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医疗设备,医疗设备,医疗设备,医疗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65,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一:阳春市松柏卫生院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4台

2

Ⅱ型控制器

1台

 

子包二:阳春市圭岗卫生院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4台

2

Ⅱ型控制器

1台

 

子包三:阳春市河口卫生院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4台

2

Ⅱ型控制器

1台

子包四:阳春市河朗卫生院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4台

2

Ⅱ型控制器

1台

子包五: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5台

2

Ⅱ型控制器

1台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有所投标主要产品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03日 至 2017年03月0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4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4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03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地址:阳春市松柏卫生院、阳春市圭岗卫生院、阳春市河口卫生院、阳春市河朗卫生院、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黄永朗、伍世锋、刘锦松、陈铃、韦东联系电话:0662-0000000
传真:0662-0000000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3001
联系人:梁文婷联系电话:020-32315516
传真:32315588邮编:51062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永朗、伍世锋、刘锦松、陈铃、韦东 联系电话:13794771677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唐炜鑫联系电话:020-3231551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