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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储备预防性用药磷酸奥司他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7-03-03 14:52  浏览:177

一、采购人: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ZQWJ-HW-1706

三、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储备预防性用药磷酸奥司他韦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9970.4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因近期禽流感疫情,我局需应急采购储备预防性用药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磷酸奥司他韦、颗粒磷酸奥司他韦 一批),同时因颗粒磷酸奥司他韦为独家品种,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够,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第1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博宏药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六号第四层05、06、07、08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陈金强   工作单位:肇庆市端州区妇幼保健院   职称:副主任技师   意见:情况属实,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2.专家2:姓名:黄雪珍   工作单位: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称:副主任技师   意见:情况属实,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3.专家3:姓名:罗齐军   工作单位:肇庆市中医院   职称:副主任医师   意见:情况属实,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06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10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城东82区新元北路4号
联系人:甘先生联系电话:0758-2853796
传真:0758-2853796邮编:526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3001
联系人:黄敏嫦联系电话:0758-2313973
传真:0758-2313973邮编:526000
(三)财政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信安大道92区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13152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58-2853796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国京联系电话:0758-2313973

 

发布人: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