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017-03-02 10:27  浏览:253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 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1702-802019-0002,441424-201702-802019-0001,441424-201702-802019-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691,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医疗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如若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国内代理商/办事处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文件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应明晰);

4.投标人所投的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会。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政府采购评审会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现场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01日 至 2017年03月0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2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2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01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地址: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司前街65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3-4512300
传真:0753-4512300邮编:51443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人:罗彬联系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3-451230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先生、诸先生联系电话:0753-239893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