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揭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8-08 09:28  浏览:22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西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揭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22-201608-19202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1

呼吸机

1

332.3

呼吸机(允许进口)

1

超声刀(允许进口)

1

后发障激光机(允许进口)

1

眼底照相检查仪

1

无痛超声洁牙机(允许进口)

1

全景机(允许进口)

1

清洗系统槽

1

医用显示器

1

热风干燥机

1

可视喉镜

1

2

无创呼吸机(允许进口)

4

343.86

睡眠多导仪(允许进口)

1

电子支气管插管镜(允许进口)

内科胸腔镜(单孔)

1

盆腔治疗仪(允许进口)

1

钬激光治疗机(允许进口)

1

12导联心电图机(允许进口)

2

3

血透机(允许进口)

(选配在线血压监测系统)

5

 

200

血液透析滤过机(允许进口)

(选配在线血压监测系统)

2

自动腹膜透析机(允许进口)

1

3M快速生物阅读器(允许进口)

1

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注14: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3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揭西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揭西县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559282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75779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