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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物业管理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2-17 16:41  浏览:343

 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物业管理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标号:HSEDZ-17002  

    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就其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物业管理采购    HSEDZ-1700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物业管理采购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期:3 

本项目最高限价:799.233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物业管理资质三级及以上;(外地企业须已在无锡市房管部门备案)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如经查实与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和采购文件出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6:00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05室。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A.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11~20171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11~20171月缴费证明材料、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C. 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由注册地检察院(或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书自拟,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D.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外地企业须已在无锡市房管部门备案)  

E.投标人经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3 131300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3 131330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15 

4)投标文件接收人:邹澄嘉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73131400 

2)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建业恒安大厦310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建业恒安大厦310 

 七、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邹澄嘉   联系电话、传真:0510-83589265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05 

邮政编码:214174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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