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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医院)(连平县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1-18 12:33  浏览:239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连平县人民医院 的委托,拟对 连平县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3-201701-01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平县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50,000

四、采购数量:1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6.3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救护车)的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经销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书;

       6.4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除颤起搏监护仪、全自动电动电控呼吸机)的制造商的,必须是所投货物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并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

       6.5供应商须依法取得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6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b)制造商或经销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书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制造商无需提供);

       c)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制造商无需提供);

       d)《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e)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f)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参加则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1.以上报名材料一式两份。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1 月18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20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2 月09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2 月09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1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2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连平县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连平大道中80号
联系人:卓观宏 联系电话:0762-4321670
传真:0762-4321670邮编:517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人:叶淑芬联系电话:0762-3392822
传真:0755-83197011 邮编:51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曾令山 联系电话:13827822388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棉钦联系电话:0762-339282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