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1-17 15:48  浏览: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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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dczx-hn-2017-1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呼吸机1台、多导心电监护仪10台、除颤仪1台设备采购(具体设备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经营范围应具有生产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含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应具有销售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含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3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1月17 日至2017年 1月2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其他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2月22日14时30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0376-3791007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监督机构:信阳市平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6-370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