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远市中医院检验服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2017-01-17 11:37  浏览:312

清远金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中医院的委托,对 检验服务外包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701-090400-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检验服务外包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00,000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内容:检验服务外包;

2.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付款方式:按 实际业务量每月结算一次。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所属期为2016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6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且在有效期内(法人身份证除外)。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1月17日 至 2017年01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清远金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31层0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3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31层03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3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31层0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1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清远市中医院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2号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63-3126282
传真:0763-3126282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金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31层03号
联系人:黄明霞联系电话:0763-3218866
传真:0763-3218866邮编:51151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黄英 联系电话:0763-3126282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建刚联系电话:0763-321886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金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