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1-17 09:46  浏览:223

发布日期:2017-01-16

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23610140002 项目联系人:吴林杰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06695 采购人: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明北路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9627919 代理机构: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06695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2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1-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1-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泰达商务6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2.(1)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药监部门的受理凭证)的,则必须具有;(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3)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允许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是机打且具有盖法人章,手写无效)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复印件留存。证件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编号:HBTD-17004。石家庄市财政局采购处投诉电话0311-86688596。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