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1-13
受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委托,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医院保安社会化服务项目[福顺恒[2016]政招字第A-141-1号]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福顺恒[2016]政招字第A-141-1号 2、项目名称:医院保安社会化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 1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36 | 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 1800000 | |
| 合计: | 1800000.00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等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为保安公司的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6年1月至11月任一个月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6年1月至11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6年1月至11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D)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13]39号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 1 月11日至2017年1 月 18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报名方式有两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无需携带任何报名资料】。2、本地或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869232129@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01月11日16:44:00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18日17:3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2月08日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西洪路363号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02月08日09:00:00福州市西洪路363号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开标厅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联系人姓名: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59162099369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层五层 联系人姓名: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91-87850813网址:
www.fjshzx.com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号:118060100100013747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