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8)(项目编号:0724-1601D63N4566)中标公告
2017-01-06 16:56  浏览:281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8)(项目编号:0724-1601D63N4566)中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的委托,于2016年12月30日就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8)(0724-1601D63N4566)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601D63N4566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8)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见最高限价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包1:中标供应商名称  上海仁勃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江涛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东河沿68号D栋302室。

包2:中标供应商名称  惠州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于利莎 地址 惠州市河南岸斑樟湖东鑫大厦A座27层2707房。

包3:中标供应商名称  珠海市远大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梁利民  地址  珠海市前山兰埔路176号一承大厦7楼。

包4:中标供应商名称  珠海市海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罗克喜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43号四楼401。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金额

精子分析仪

北京 伟力 WLJY-9000

1套

¥194,800.00

详见招标文件

¥194,800.00

产科配套设备

YS-C200/FD-M99B/JPD-200C

1批

¥142,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142,000.00

麻醉气体清除系统

北京 谊安 AP1000

3套

¥11,800.00

详见招标文件

¥35,400.00

眼科配套设备(重招)

苏州 六六 YZ5J 等

1批

¥319,800.00

详见招标文件

¥319,800.00

七、评审日期:2016年12月30日;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2楼5号开标室

负责人:张治军

成员:张治军、王丽华、邓晋杰、梁英、刘东辉。

八、评审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8)

项目编号:0724-1601D63N4566

评审日期:2016年12月30日

包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30%)

比例

(60%)

比例(10%)

100%

1

广州叟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0.00

44.00

7.70

81.70

2

1

上海安尔信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28.06

45.40

7.70

81.16

3

1

上海仁勃贸易有限公司

28.49

58.00

9.40

95.89

1

2

惠州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0.00

58.20

9.60

97.80

1

2

广州健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9.79

42.40

7.00

79.19

3

2

广州豪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9.79

43.00

6.80

79.59

2

3

广东美誉高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9.50

35.20

7.40

72.10

3

3

珠海市蓝森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29.62

35.40

7.20

72.22

2

3

珠海市远大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30.00

55.80

9.60

95.40

1

4

珠海市杏叶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29.72

42.20

6.80

78.72

3

4

珠海市海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9.74

57.80

9.60

97.14

1

4

珠海市康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0.00

43.00

6.80

79.80

2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6-3389465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6-3389465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帆;联系电话:020-3786052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余力、曹敏;联系电话:020-3786053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