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香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6-12-21 12:00  浏览:358

发布日期:2016-12-21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29100120001

项目联系人:郭俊燕

项目联系电话:15343161976

采购人:香河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香河县新开街3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311322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43161976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1月1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2-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侧)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医疗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企业须具有本项目招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人且无行贿犯罪);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

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4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②《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厂家销售授权书原件;

③《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⑤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请持以上证件原件及按上述顺序准备的报名材料四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侧)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2包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备注:

1.本项目编号:ZCZB-2016-1319;

2.提供虚假资质谋取中标者后果自负;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