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揭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2016-12-13 16:23  浏览:244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揭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 揭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601D41N47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详见下表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采购限价

1

全高清刻录一体化妇科腹腔镜系统

1套

人民币348万元

2

#等离子低温灭菌机

1套

人民币49.6万元

3

无线超声刀

1套

人民币48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上述采购清单中带“#”号的设备采购本国产品,其余设备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7.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8.所投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2月08日 至 2016年12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2 月 08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揭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河路西建阳路北
联系人:林育欢联系电话:0663-8272321
传真:00000000邮编:0000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汤智琨、戴琨琳联系电话:37860523/3786052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