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心电图机采购公告
2025-08-19 14:25  浏览:110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心电图机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35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


4、预算金额214500.00元 最高限价214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包1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214500


2145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 设备名称及数量网络心电图机,11台。


5.3 质量要求合格。


5.4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5.5 质保期设备整机(含配件)验收合格运行之日起,提供原厂质保不少于五年。

5.6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5.7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书面声明或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7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8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在有效期内,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天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