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编号:JXZB20161201
一、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预算:人民币188.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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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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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统排机 |
2 |
台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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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自动分拣机 |
1 |
台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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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IVAS管理软件 |
1 |
套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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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审方管理系统 |
1 |
套 |
不允许 |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设备采购
2. 数 量:4项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4.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中选的供应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企业供货;
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下埔路22号司法大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详见公告附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报名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备注: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原件现场核查(法人身份证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708室(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7日9:30--10:00 ,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708室(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52-2359827 电话:0752-2112002
传真:0752-2359827 传真:0752-2112323
联系地址:惠州市东平 联系地址:(惠州市下埔路22号司法大楼二楼)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协议公示(点击下载):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