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中心卫生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28 14:09  浏览:385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3610060012

项目联系人:张晗

项目联系电话:0318-5161689

采购人:衡水市冀州区基层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8711120

代理机构:河北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平安大街交叉口东南角仁和嘉园12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5161689

预算金额:2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水市育才南大街御景城小区6-1-25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冀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西三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原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6、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 、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有效原件(或经公证的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公证件)及加盖红章复印件壹套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项目编号:HBBH(H)-201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