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巩义市总医院基层卫生院灾后重建电子胃镜及彩超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成交公告
2021-11-12 14:02  浏览:3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1-250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总医院基层卫生院灾后重建电子胃镜及彩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巩财磋商采购-2021-250-2 area class="textareaStyle" style="width: 90%; height: 100px;" readonly>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2台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area> 河南云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与崇德街交叉口正商学府广场A座2505号 996,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深圳开立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P15 2 4980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国、徐会桃、张龙才(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货物类)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4,94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64389803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总医院
地址:巩义市人民路11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4398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路166号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洪林杨、姜淑汉
联系方式:0371-63381887、1803712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林杨、姜淑汉
联系方式:0371-63381887、1803712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