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封市中心医院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和皮肤真菌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2021-11-10 14:52  浏览:303

 

开封市中心医院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和皮肤真菌医学影像管理

与传输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信投为华企业管理(河南)有限公司受开封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开封市中心医院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和皮肤真菌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就本次成交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和皮肤真菌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XTWHJC【2021】KF-15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项目金额:A包:300000元

3、采购内容:A包: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一台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6、质保期:

7、包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包段

A包: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采购

四、评审日期:2021年1109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六成、刘莹莹、王振

、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郑州瑞丰阳光科贸股份有限公司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12号15层8、9号

  成交金额:270000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称:开封市中心医院

  址:开封市顺河区河道街85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1-25671619

招标代理机构:信投为华企业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自贸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050733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