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关于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口腔科CBCT机及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的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P39页的“1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中的保证金01包:人民币 13407 元、02包:8407 元”变更为“01包:人民币 11007 元、02包:8207 元。”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致:各投标人
关于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口腔科CBCT机及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的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P39页的“1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中的保证金01包:人民币 13407 元、02包:8407 元”变更为“01包:人民币 11007 元、02包:8207 元。”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