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偃师市人民医院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及配套车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1-19 17:31  浏览:151

项目概况

偃师市人民医院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及配套车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响应人登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交易”,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015】
2、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医院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及配套车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0,000.00元
最高限价:5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偃师政采磋商(2021)0018号 偃师市人民医院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及配套车载设备采购项目 580000 5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为配合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2020年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提升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该项目包括负压监护型救护车1台及配套车载设备(呼吸机1台;除颤仪1台;吸引器1台;注射泵1台;输液泵1台;监护仪1台),以保障疫情期间患者的转运安全。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满足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救护车”专用车公告;
3、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自供应商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20日 至 2021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响应人登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交易”,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响应人登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交易”,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02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2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人民医院
地址:偃师市商城东路2号
联系人:杜江涛
联系方式:13949268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汇天诚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8号世贸中心A座24楼
联系人:刘聪聪
联系方式:15738512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百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98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