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移动DR机、冲击波治疗系统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16-11-02 17:30  浏览:238

一、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交的关于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移动DR机、冲击波治疗系统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2016樵采(采购)073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的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原:

01、02、03、04包: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附表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01、03、04包);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02包);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附表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延期至2016年11月9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和开标时间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381883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3900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先生、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3905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