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供临床体表引流及胆道引流用
规格型号:F8、F10、 F12、F14、F16、F18、F20、F22、F24、F26、F28、F30、F32、F34、F36、F40
注意事项:1、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无菌、无热源;
2、生产批号及失效日期见封口处,灭菌日期见灭菌标签;
3、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
4、包装破损,严禁使用;
5、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不接触有害气体的室内